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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念《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》发表八周年

1999-03-02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为纪念《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》发表8周年,新近出版的《长安》杂志刊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的文章:《加强综合治理、推进依法治国》。

李鹏指出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于1991年2月和3月作出《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》。8年来,经过认真贯彻,取得了明显成效,对于确保社会稳定,促进改革开放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不仅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,而且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,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秩序,营造法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当前新的形势下,要达到《决定》中提出的目标,还有许多工作要做。各级政府尚需继续按照《决定》中提出的各项要求,抓紧落实各项措施。

李鹏强调,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《决定》的实施情况,绝大多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,也相继制定了对《决定》的实施细则或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地方性法规。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继续努力推动并积极支持各级政府对《决定》的落实工作,加强执法监督力度。同时,也要抓紧对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的完善和制定,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实现法律化、制度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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